《北京规划建设》2024年第2期

日期:2024-05-09 16:53:33

【人居型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人居型遗产是指有人类居住并存在一定活力的文化或自然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其中的传统生活与传统空间相互依存共生,具有遗产和生活的双重属性,是一种“活态遗产”。

1964年《威尼斯宪章》提出文化遗产具有活态属性;

1999年《巴拉宪章》强调“应尊重、保存、而不是抹煞人类和遗产地之间的重要关联”;

2007年世界遗产委员会进一步提出“社区”在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对人居型遗产的关注不断加强。

近年来我国的文化遗产概念逐渐被公众认可,进入法定保护名单的文化遗产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但在过去30年的快速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各类遗产地都或多或少面临着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在一些房地产和旅游开发价值较高的地区,重“遗产本体”而轻“居民记忆”和地方生活等“活态遗产”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本话题聚焦国内外人居型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前沿理论、方法和实践案例,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居型遗产,从政策制度、保护技术、社区参与、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分析和总结,从而拓展学术界和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力图为我国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人居型遗产的概念演进与社区路径》一文,重点梳理了20世纪以来国际文件中关于人居型遗产、活态遗产、遗产社区等核心概念的演进,强调社区在人居型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并给出了社区在遗产意识培育、价值认定和保护对象选择,以及保护的空间行动与政策设计、阐释、推广与遗产价值化等的参与方式和途径。

《居者维其屋:居住者与历史建筑保存状况的关联性调查》和《人居遗产社区的可持续更新——基于口述史方法的探讨》两篇文章,分别从居住者与历史建筑关系(人与空间)及口述史方法两个角度,探索人居型遗产与传统物质性遗产保护传承不同的调查方法。

其他的文章为代表案例研究,覆盖城市、村落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街区或风貌区的保护案例。这些较为经典的案例,既聚焦新方法和新技术,也从批判性遗产的角度进行反思,特别关注少数民族村寨的独特文化价值。

特别感谢同济大学杨辰在本话题策划、组稿、审稿中的贡献!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