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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新时期首都乡村地区规划实施政策》专题讲座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学习落实自然资源部2024年1号文件及市规自委《关于推动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服务首都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京规自发〔2024〕145号)(以下简称145号文)相关要求,7月23日下午,院村镇中心、乡村所、总工办、北京城市规划学会村镇专委会联合举办北规学术月专场学术活动。市规划院总经济师陈景主持学术活动,邀请市规自委乡村规划处副处长环迪,院乡村规划所所长何闽分别作专题讲座。环迪以《推动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服务首都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为题,结合对145号文的政策解读,介绍了市规自委近期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的支持和保障措施。环迪对145号文落实国家层面新理念新要求,解决北京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实际问题,着重解决乡村地区规划审批依据、各类项目实施路径和规划实施政策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文件从积极发挥规划统筹引领和在乡村地区各类建设治理活动中的法定作用、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按需编制乡镇集建区控规、村庄规划不需要重复编制、实现乡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各类项目应保尽保、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融合以及健全乡村地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七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和引导要求,同时指出大家要按照国家和我市明确的改革方向,积极开展实践探索,激发乡村地区发展活力。何闽以《点状配套设施政策要点及实践探索》为题,从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的概念界定和适用范围、空间布局、规划管控、审批程序、实施监管、主要流程和保障机制等方面,介绍了《关于加强点状配套设施用地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试行)》(京规自发〔2023〕168号)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正在推进的全市第一批试点项目进行了案例分享。与会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就村庄规划编制中的集体产业用地指标预留、点状配套设施用地规划实施方案编制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陈景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乡村集体产业在首都乡村发展大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提出应进一步探索乡村产业的项目类型和实施路径,发挥我院在规划、土地政策融合研究方面的技术优势,为首都乡村振兴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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